育儿:请重新思考:老师是做什么的?

在这样的时代,老师的工作究竟是什么?家长对学校、老师该有的合理期待是什么? 长期研究「教育法」的政大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认为:「老师已从一个身分,变成一种职业。」这关键的差异在哪里?  

现在老师已经从一种身分,变成一种职业。当老师是一种身分的时候,类似亲人、长辈的关係,不太需要跟你讲权利义务,不会跟你谈该几点下班、下课后要不要管的这些问题,可是现在,大家会计较。

现在的老师、学校都在抓权利与义务的分寸。父母小时候看到老师要负这么多责任,所以也觉得现在的老师该负这么多责任。可是现在的老师没有这么多权利,现在学校可以管教学生的手段没有父母多,甚至给学生记个过,程序都很複杂。

时代在改变,家长常认为老师应该这样、老师应该那样,但有很多东西老师根本做不到。

老师从一个身分,变成一种职业,是现代化不得不转变的事情。所以老师现在要做的是去学好专业,而不要再期待、恢复、怀念以前的地位。

亲师权利义务要对等

现在不只是老师,包括学生、家长、社会都要重新思考:老师是做什么的?

另外在校内,学校的管理权在哪里?有人说芬兰都不体罚,但不体罚的背后,是家长要负很多责任。可是台湾不体罚,一个学生在班上一直闹,家长也不肯带回去,说是学校的事,学校不敢打、也不敢隔离、什么都不敢做。一个学生有问题,就要有两个老师把别的事情都搁下来,一直伺候这个学生。

在国外,也许不能体罚,但可以要求学生出去,或请警察把学生带走,因为他已经严重影响到别人上课。我们应该赋予学校权利处理教育相关的事务。

学校应是「责任有限公司」

转变已经来了,我们一定要去讨论老师的权利、义务的範围在哪里,不可能在权利跟义务这么不对等的状况下,要求老师负这么多的责任。当老师不论做什么事情都有人质疑的时候,请问老师可以做什么?

大一点来看,你希望学校扮演什么角色?如果你希望学校要把学生管好,那就要给学校必要的配备。也应该让老师可以依专业的判断教学,家长不会过问,老师需要这些空间,这样权利义务才是对等的。

权利义务对等之后,我们就可以来评论,老师该做的义务是不是都做好了。

我觉得学校应该是个「责任有限公司」,身分跟职业的差别就在于职业是有限责任,範围是在学校内为主,以教育为目标。例如,如果孩子完全无法适应学校,父母需要协助处理,因为孩子是你的。

亲师之间绝对不是雇主跟客户的商业交易关係。学校是个机构,尤其是中小学,它负担着社会任务,它的任务是让每个小孩可以成为一个好公民,具有生存能力跟公民素养。家长跟学校都要承担这个责任,是要一起合作,这不是私领域的活动,是社会要把小孩教到能适应社会。

「教师法」是最低最低的标準

学校如果是专业的,就该给老师需要的支援体系。如果老师做的处置是对的,就不应该让老师自己去面对家长、面对媒体、面对民代、甚至司法诉讼;教育单位应该出来相挺,而不是叫老师出来道歉。

整个社会该有的态度应该是,对于违规的老师要严惩,对于符合专业标準的老师,我们应该力挺到底。

如果希望学校是个专业教育机构,就要有专业的能力挡住外面不当的干预、骚扰、压力,老师也要有能力执行专业伦理、纪律。

老师的专业团体,不应只是争取自己的福利而已,专业团体应该有很强的专业纪律,能够自己规範自己。教师会在争权利的同时,是不是也应北京拓展训练公司该要求自己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準,而不是只要达到「教师法」的标準而已,那只是最低、最低的标準。

教师团体应该想要做得更好,例如教学应该精进,教师进修应是一种义务。老师一定要跟上时代,老师要当个专业,就要有专业的本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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